2019報稅
黃金投資報稅大解析
2018面對諸多挑戰,資本市場震盪難免,連去年擔任避險港口的美元也受美股下挫影響,讓投資避險資產眼光再度回到「亂世黃金」
面對黃金的波動命運,您在不同黃金投資中的課稅方式有哪些呢?以下為您解析:
投資黃金管道不同 稅事不同
投資黃金管道及報稅方式
黃金現貨交易所得計算方式
案例:
春嬌去年到銀樓賣了一批飾金,收得10萬元,她今年5月該如何申報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算式:100,000×6%(純益率)=6,000元
   →春嬌應申報6,000元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黃金存摺損益計算
黃金存摺損益計算
案例:
志明去年買賣黃金存摺情況如下:
第1次買進價:
志明於去年6月5日,以每公克1210元買進10公克的黃金,買進成本為12,100
(=1210元×10公克)
第2次買進價:
志明在去年6月10日,再度以1220元買進10公克的黃金,買進成本為12,200
(=1220元×10公克)
第1次賣出價:
志明在去年7月11日,以每公克售價1290元賣出10公克的黃金,進帳12,900
(=1290元×10公克)
.個別辨識法的算法
假設志明去年買進2次、賣出1次的情況
第1種→(賣出價)12,900元-(第1次買進價)12,100元=(獲利)800元
第2種→(賣出價)12,900元-(第2次買進價)12,200元=(獲利)700元
→由於志明只賣出1次,因此,就2次買進、1次賣出價位相減之後的獲利金額來看,第2種獲利金額700元,比第1種獲利金額800元還少,可減輕稅負,因此,俊杰可選擇該年買進價為第2次6月10日的1220元、獲利金額為700元,只申報財產交易所得700元即可。
.加權平均法的算法
第1次賣出價:志明在去年7月11日,以每公克售價1290元賣出10公克的黃金,進帳12,900元(=1290元×10公克)
第2次賣出價:志明在去年8月8日,以每公克售價1270元賣出10公克的黃金,進帳12,700元(=1270元×10公克)
志明平均買進價為:(1210元+1220元)÷2=1215元
志明平均賣出價為:(1290元+1270元)÷2=1280元
→所得為:(1280元-1215元)×10公克=650元 ,即俊杰買進2次、賣出2次,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