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大戲正式上演108年報稅,540萬戶可享減稅優惠!
1998年兩稅合一制實施以來,所得稅制改革變動最大的一次「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在農曆年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送出「稅改」大紅包,財政部估計一年稅收損失一九八億元。
調高四大扣除額,每戶平均減稅1~1.5萬!
扣除額項目 | 106年 | 107年 | 調高 | |
標準扣除額 | 單身 | 9萬 | 12萬 | 3萬 |
夫妻 | 18萬 | 24萬 | 6萬 | |
薪資特別扣除額 | 12.8萬 | 20萬 | 7.2萬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12.8萬 | 20萬 | 7.2萬 |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12.8萬 | 12萬 | 9.5萬 |
今年報稅年薪在40.8萬元以下(EX月薪3萬元以下、年終獎金1.5個月)的薪資族,就免繳所得稅。(因免稅額8.8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薪資扣除額20萬元加起來等於40.8萬元),同樣的雙薪家庭年薪81.6萬元、雙薪4口之家(扶養2名5歲以下子女)年薪123.2萬元,都可免納所得稅,減稅受惠逾8成申報戶。
調降所得稅最高稅率,愈富愈得利。
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為高所得者減稅再添利多!
股民選擇題: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改採二擇一。
股利所得課稅,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改採抵減稅額合併計稅、與單一稅率分離課稅二擇一制。其中,合併計稅者的股利抵減比率為8.5%,並最高享有8萬元的抵減稅額;分離課稅者的股利所得,則為單一稅率28%,但無抵減稅額;股民未來獲配股利在新台幣94萬元以下,不僅可免稅,甚至還可退稅,對中低股利所得者相當有利。
課稅內容 | 稅率 | 可扣抵稅額 | |
股利所得 二擇一 |
合併課稅 | 5%~40% | 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 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
分離課稅 | 本國人:28% | 無 | |
外國人:21% | 無 |
基本生活費上調省稅多一招
新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簡稱《納保法》)生效,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基本生活費」課稅。107年度基本生活費,比去年的調高了5000元,由去年的16.6萬調高至17.1萬,預計將有177萬戶能因此減稅。
健保費扣除擴大適用範圍
財政部考量全民健康保險屬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民眾繳納之健保費關係其個人就醫權益,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者,無論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申報戶,其健保費均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扣除。
美美之健保係以其配偶大軍(即被保險人)之眷屬身分投保,大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並未列報美美為配偶,美美係由其子小軍列報為扶養親屬,雖美美之健保係依附於大軍,但美美健保費仍得由小軍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
美美之健保係以其配偶大軍(即被保險人)之眷屬身分投保,大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並未列報美美為配偶,美美係由其子小軍列報為扶養親屬,雖美美之健保係依附於大軍,但美美健保費仍得由小軍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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