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報稅
直銷所得有三類 申報方式大不同?
全球經濟景氣不佳的影響,台灣薪資所得連年倒退,在前幾年不景氣的影響下,升職加薪根本是難以實現的夢想,許多人紛紛投入「直銷」市場,懷抱年薪破百萬、「自己做頭家」的夢想。

報稅通小博士提醒您無論您是兼差或專職,只要有到直銷公司購買產品,不管是自用或是賣給親友客戶,都會發生銷售所得,所以不要忘了申報所得稅哦!

因為直銷以多層次傳銷的型態經營為大宗,個人參加所取得的收入,所得來源可分為三種:
1. 營利所得(所得代號71):個人提供勞務或個人銷售的零售利潤。
2. 執行業務所得(所得代號72):個人因下線直銷商銷售而獲得的奬金及補助。
3. 其他所得(所得代號92):個人因銷售達公司規定所獲得的奬金及補助。
以下圖解說明其申報方式:

過去直銷商是國稅局的補稅常客,主要原因是直銷商的課稅門檻很低,加上多數直銷商並不熟悉稅法相關規定,所以沒有主動辦理綜合所得稅的申報。

在這裡,報稅通小博士還是要再次提醒從事直銷的您,從事直銷報稅動作不能少,同時兼差者也別忘了要申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