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貴族報稅錦囊
一般單身貴族在報稅時,通常採取「標準扣除額」是最多的,因為單身可以申報列舉扣除的項目實在不多,但還是有節稅的方式,如果你有以下的條件就可以增加扣除額,讓你少繳稅喔!
報稅錦囊一:多增加受扶養親屬
增加受扶養親屬的人數就是最好的扣除額,人多就是扣除額多,免稅額也就增加了。多扶養一位親屬可以增加88,000元的免稅額,年滿七十歲以上的扶養親屬還可以增加到132,000元的免稅額,扶養親屬的首選為直系尊親屬(如父母親、祖父母)其次為在學或未成年的兄弟姐妹。102年更放寬只要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依規定申報減除其免稅額,不再受原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始得列報扶養之限制。
◎雖然所得稅申報扶養親屬放寬,但是有幾項重要的條件提醒您!
1. | 有共同居住和扶養事實是重要條件。 |
2. | 無謀生能力者應優先被子女扶養,其次是父母,接下來的順位依序為家長、兄弟姊妹、家屬、媳婦或女婿、夫妻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若由後順位者申報扶養,要有正當理由或合理說明。 |
3. | 高所得者常會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節稅,其中以列報兄弟姊妹的小孩最常被剔除。因為小孩應優先由父母扶養,納稅義務人的兄弟姊妹有能力扶養,就不能報在其他人名下。 |
報稅錦囊二:多增加列舉扣除額的項目
當可列舉扣除的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那採取列舉扣除額的方式申報就可以更省稅了。列舉項目效果最好的就是租屋時可以列報房屋租金,買房子列報房貸利息,但是要提醒你兩者只能擇一申報喔。
當然如果您有人身保險費及健保費都別忘了可以好好用來節稅哦!
案例:
釋爺33歲,單身,隻身在台北工作,每個月的生活固定開銷27,000元,其中租屋每個月要12,500元,爸爸63歲,媽媽60歲,爸爸為公職退休,媽媽是家庭主婦,為了省點稅,爸爸同意由他列報扶養媽媽。
當然如果您有人身保險費及健保費都別忘了可以好好用來節稅哦!

釋爺33歲,單身,隻身在台北工作,每個月的生活固定開銷27,000元,其中租屋每個月要12,500元,爸爸63歲,媽媽60歲,爸爸為公職退休,媽媽是家庭主婦,為了省點稅,爸爸同意由他列報扶養媽媽。
報稅小博士提醒您,務必留意被扶養親屬最好是沒有所得來源的,如果有所得來源就要計算列報扶養是否划算,以免造成增加應納稅款的反效果。是否有節稅效益請詳下計算式:
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之免稅額 + 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若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所得總額 則列報扶養該親屬有節稅效益
若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所得總額 則列報扶養該親屬無節稅效益
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之免稅額 + 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若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所得總額 則列報扶養該親屬有節稅效益
若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所得總額 則列報扶養該親屬無節稅效益
【省稅區】扶養媽媽有節稅效益
與媽媽的所得費用明細
釋爺 | |||
所得 | 費用 | ||
明細 | 金額 | 明細 | 金額 |
薪資所得 | 580,000 | 健保費 | 9,000 |
利息所得 | 3,000 | 醫藥費 | 3,000 |
股利所得 | 20,000 | 房屋租金 | 150,000 |
釋爺媽媽 | |||
所得 | 費用 | ||
明細 | 金額 | 明細 | 金額 |
利息所得 | 18,000 | 健保費 | 9,000 |
醫藥費 | 28,000 |
扶養媽媽可增加的免稅額及扣除額為
88,000(免稅額)+37,000(列舉扣除額)=125,000
扶養媽媽增加的所得金額18,000(利息所得在同一申報戶有27萬可以扣除,所以媽媽的所得不會增加釋爺的所得總額)
因為扶養媽媽之可減少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所以釋爺列報扶養媽媽可以節省稅額,是有節稅效益的。
88,000(免稅額)+37,000(列舉扣除額)=125,000
扶養媽媽增加的所得金額18,000(利息所得在同一申報戶有27萬可以扣除,所以媽媽的所得不會增加釋爺的所得總額)
因為扶養媽媽之可減少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所以釋爺列報扶養媽媽可以節省稅額,是有節稅效益的。
【加稅區】不應扶養媽媽,沒有節稅效益
與媽媽的所得費用明細
釋爺 | |||
所得 | 費用 | ||
明細 | 金額 | 明細 | 金額 |
薪資所得 | 580,000 | 健保費 | 9,000 |
利息所得 | 3,000 | 醫藥費 | 3,000 |
股利所得 | 20,000 | 房屋租金 | 150,000 |
釋爺媽媽 | |||
所得 | 費用 | ||
明細 | 金額 | 明細 | 金額 |
利息所得 | 18,000 | 健保費 | 9,000 |
股利所得 | 300,000 | 醫藥費 | 28,000 |
扶養媽媽可減少所得淨額=
88,000(免稅額)+ 37,000(列舉扣除額)=125,000
釋爺媽媽應稅所得總額=300,000(其他所得)
(因利息所得18,000未超過儲蓄特別扣除額27萬元,故屬於免稅所得)
應稅所得【300,000】>可減除金額總額【125,000】,所以釋爺扶養媽媽還要增加所得金額,
反而會增加應繳稅款,沒有節稅效益,所以不要列報扶養媽媽比較有利哦!
附註:以上案例暫不考慮基本生活費的條件
報稅相關資料由貝里斯商卓越資產管理(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