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外基金 境外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貝萊德ESG社會責任多元資產基金Hedged A2南非幣
英文名稱BGF ESG Multi-Asset Fund A2 ZAR Hedged
境外發行公司貝萊德全球基金 註冊地盧森堡
台灣總代理貝萊德投信 計價幣別南非幣 
成立日期2020/11/18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20/11/30
基金核准生效日2020/11/30 國人投資比重1.79% (2025/3/31)
基金規模3,785.84 百萬歐元(2025/3/31) 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類型全球型基金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3 
投資標的平衡型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最高經理費(%)1.2  經理人Conan McKenzie/Jason Byrom/Yasmin Meissner 
最高銷售費(%) 單一報價
最高保管費(%)0.45  配息頻率 
傘型架構 是否為ESG ESG說明 Y
保管機構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 / NV, Luxembourg Branch
備註 
淨值日期 淨值 最高淨值(年) 最低淨值(年)
2025/05/20 136.4900 139.29 124.62
報酬率日期本月以來(%)本季以來(%)今年以來(%)
2025/05/203.662.82-0.34
文件下載 財報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 專屬一般 ) / 基金月報
指標指數 
投資策略本基金資產配置政策,是以符合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即 ESG 為主)投資原則的方式,盡量提高總回報。本基金採取靈活的資產分配策略。本基金可不受限制地投資於以計價貨幣(歐元)以外的貨幣為單位的證券,貨幣風險將靈活管理。本基金得透過互聯互通交易機制、境外投資計劃及/或債券通,投資其總資產之 20%於中國。本基金最多可以其總資產的 10%投資於資產抵押證券(ABS)及房貸抵押證券(MBS)。本基金所投資之資產抵押證券與房貸抵押證券可能使用槓桿以提高對投資人之報酬。在不採取直接投資於該證券之方式而可取得對不同發行者證券績效之曝險,特定資產抵押證券可能架構於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如信用違約交換或一籃子此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上。 本基金得為投資及增進投資效益之目的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本基金可運用以股權或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及以股權或固定收益相關證券作為標的資產之總報酬交換及差價合約。上述提及之任何 ESG 評級或分析都僅適用於本基金運用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相關有價證券。本基金將適用貝萊德集團 ESG 基準篩選政策。投資於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ICS)內石油及氣體勘探與生產行業內之公司,以基金總資產的 5%為限。本基金禁止或限制下列投資:酒類產品之製造、銷售或授權;與賭博有關的活動或設施;與核能有關之製造、供應及開採活動及成人娛樂物品之生產。基金不投資於 MSCI ESG 評級 BBB 以下之發行人。ESG評分標準如下: 評估所投資公司之領導階層治理架構及其 ESG策略,以及該策略對公司財務狀況之潛在影響。 為進行此分析,基金可能會使用外部 ESG 供應商提供之數據,貝萊德自行開發之模型和當地情報,並可進行實地考察。基金得有限度地間接投資與上述 ESG 標準不一致之發行人。基金所投資之有價證券發行人,超過 90%具有 ESG 評分或已進行 ESG 分析。
銷售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寶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土地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新加坡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貝萊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匯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ESG資訊
投資策略類型 正面/同業較優者
投資比例配置 本基金所投資之有價證券發行人,90%以上係具有ESG評級或已經過ESG分析。


附註:
一、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
三、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四、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五、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六、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七、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八、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九、 上列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不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基金資訊僅供既有投資人參考,本基金不接受任何新申購。
十、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