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內基金 境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匯豐龍騰電子基金
成立日期1995/07/07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18.14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06/30成立時規模6.66億元(台幣)
基金總規模18.14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06/30基金公司匯豐投信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科技類基金經理人趙御雲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台灣 保管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統編92017794 配息頻率 
單筆最低申購10,000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5
定時定額最高管理年費(%)1.200
最高手續費(%)2.000最高保管費(%)0.150
買回手續費率免收 是否為ESGESG說明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基金月報 /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標的本基金60%以上之淨資產需投資於國內上市或上櫃所分類之電子類股,或非電子類股但轉投資通訊、電腦資訊或半導體事業之股票上市或上櫃公司。投資聚焦具全球競爭力及高成長特性的高科技類股。掌握科技產業中具競爭優勢之產業龍頭股,及營運露轉機的成長股輪漲機會。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鉅亨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匯豐(台灣)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107年併入元大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101.1.1分割予星展(台灣)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6年更名並受讓英商渣打銀行在台全部營業及資產),玉山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台北分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趙御雲 2023/09/18至  10 19.72 30.72 匯豐龍騰電子基金

邵琮淳 2023/06/02至2023/09/17 3 12.08 2.47 匯豐成功基金
匯豐龍鳳基金
匯豐龍鳳基金I類型
匯豐龍鳳基金R類型

朱映蓉 2022/04/01至2023/06/01 14 -5.29 -6.67

邵琮淳 2021/07/17至2022/03/31 8 1.94 -1.13 匯豐成功基金
匯豐龍鳳基金
匯豐龍鳳基金I類型
匯豐龍鳳基金R類型

張哲維 2020/12/21至2021/07/16 7 22.38 25.58

林永洋 2020/12/01至2020/12/20 0 4.30 3.84

余逸玫 2013/05/01至2020/11/30 90 129.51 69.55

王宗傑 2011/07/29至2013/04/30 21 -17.54 -7.68

鄒政杰 2010/10/15至2011/07/28 9 16.49 6.72

余逸玫 2010/09/01至2010/10/14 1 4.82 7.87

黃世洽 2009/06/07至2010/08/31 14 4.68 11.08

莊育清 2006/09/01至2009/06/06 33 -16.61 3.71

李志輝 2005/09/01至2006/08/31 11 27.82 9.58

刁明華 2004/10/01至2005/08/31 10 28.86 3.21

張滄源 2003/01/01至2004/09/30 20 11.49 31.29

羅淑芬 2002/07/01至2002/12/31 5 -11.74 -10.40

黃世洽 2002/05/01至2002/07/14 2 -17.49 -10.70

白伊雯 2002/04/25至2002/04/30 0 -3.11 -4.56

陳莉菁 2002/01/01至2002/04/24 3 7.59 16.29

林宏鍾 1999/09/20至2001/12/31 27 -31.39 -30.37

蔡萬達 1998/04/01至1999/09/19 17 24.06 -11.82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