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5-10-08 11:54:17 新聞中心 發佈
新加坡及蒙古簽署「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星國承諾將相當於所授權碳信用價值5%收益投入蒙古氣候因應項目
一、 依據新加坡貿工部(MTI)本(2025)年10月6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新加坡及蒙古已簽署「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雙方將在「巴黎協定第六條」架構下,合作開發高品質碳信用項目,詳細授權程序及核算方法將於日後公布。(謹按:該協定允許星國政府或企業,得以向蒙古購買碳信用,以抵消部分碳排放量。)
二、 依據上述協定,新加坡承諾將相當於所授權碳信用價值5%收益投入蒙古氣候因應項目,並在碳信用首次發行時註銷其中2%碳信用,以貢獻全球的淨減排,相關被註消的碳信用將不得出售、交易或用於任何國家的減排目標。
三、 新加坡貿工部表示,上述合作將透過資金引導,以釋放蒙古潛在的減排能力。獲授權的減排項目不僅能促進永續發展,亦將為蒙古境內社區帶來具體益處,包括創造就業、改善潔淨水源取得、強化能源安全及減少環境汙染等。
四、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MSE)兼貿工部主管貿易關係部長傅海燕在簽署儀式上表示,上述「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體現星、蒙兩國共同打造永續、低碳未來的願景,亦展現雙方攜手推動具實質意義氣候行動的承諾。蒙古自然環境與氣候變化部長Batbaatar Bat指出,該合作將推動蒙古向綠色與永續發展轉型,並協助推動全球碳中和目標。
五、 截至目前,新加坡已與10個國家建立「碳信用合作架構」,除與蒙古簽署「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外,星國前於2025年8月及9月分別與泰國及越南簽署類似協定。此外,新加坡亦與包括巴布亞紐幾內亞、加納、不丹、智利、秘魯、盧安達及巴拉圭等國簽署相關協定。(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