濾能現增股款催繳期間為3/11~4/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23)濾能-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股款催繳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公司名稱:濾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已於114年3月10日截止,惟有部分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3月11日至114年4月11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認股人請於前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所載明之繳款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其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有繳款之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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