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竹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萬股,暫估114~118年可能費用化金額約670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284)三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7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0元發行,即無償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新台幣1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1)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符合「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於下述既得期間屆滿時仍在本公司任職,將依下列時程及可既得比例取得受領新股: 獲配後任職屆滿一年,可既得比例20%。 獲配後任職屆滿二年,可既得比例20%。 獲配後任職屆滿三年,可既得比例20%。 獲配後任職屆滿四年,可既得比例40%。 (2)「公司整體財務績效」認定條件。係指既得日之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揭露稅後每股盈餘表現,按公司整體財務績效達成比例認定可既得之比例如下: 稅後每股盈餘2元以下,可既得比例70%。 稅後每股盈餘超過2元~3元以下,可既得比例85%。 稅後每股盈餘超過3元以上,可既得比例10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其尚為既得之股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限本公司正式編制之人員。 (2)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受領股份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級、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訂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針對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於提報董事會前,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與歸屬感,以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114年1至4月成交均價整數67元計算,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股,於既得期間4年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合計約新台幣67,000仟元。 依既得條件,暫估114年~118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0,422仟元、26,800仟元、15,633仟元、9,678仟元、4,467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發行股數46,342仟股,暫估114年~118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22元、0.58元、0.34元、0.21元、0.09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因此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交付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因應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俟後再提董事會追認通過再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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