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金114年度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9/8交付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883)凱基金-公告募集暨交付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臺幣陸拾陸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不同分成甲、乙、丙三種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貳拾陸億元整,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參拾億元整。 三、票面金額﹕新臺幣壹佰萬元壹種。 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付息方式:甲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1.87%;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2.00%;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2.06%。本公司債各券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個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五、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各券發行期間如下: 甲券發行期間為五年,自民國114年09月08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19年09月08日到期。 乙券發行期間為九年,自民國114年09月08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23年09月08日到期。 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自民國114年09月08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29年09月08日到期。 本公司債各券均於到期日一次還本。 六、償還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辦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還債款來源將由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工具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並於各債券各期還本付息日之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以備兌付到期本息。 七、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債務,預計於114年第三季運用完畢。 八、前已募得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截至114年08月18日止為肆佰壹拾肆億元整。 九、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4年7月23日(經濟部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止,額定資本為 250,000,000,000元整,分為25,0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總額183,900,740,770元,分為普通股16,807,931,703股、特別股1,582,142,374股。 十一、公司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4年6月30日止,為新臺幣266,533,475仟元。 十二、受託人:本公司債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本公司債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四、承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簽訂之承銷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不適用。 十六、保證機構:無。 十七、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全部還本付息事宜,並依集保結算所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依法代為扣繳所得稅及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本公司債債權人。 十八、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十九、本公司並無公司債或其他債務之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情事。 二十、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二十一、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二、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 114年08月29日開始募集,並於114年09月08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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