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取得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使用權資產,計約649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1)富邦金-公告本公司取得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77號11樓房屋部分 2.事實發生日:113/5/20~113/5/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458.67平方公尺(折合138.75坪) (2)每單位價格:房屋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8,400元(含稅) (3)租金金額:每個月NT$1,165,500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NT$64,902,377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項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為本公司公務需要之場所。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上權自建)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租期:113年7月1日~118年6月30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租賃期間116年7月1日起月租金調漲3%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458.67平方公尺(折合138.75坪) (2)每單位價格:房屋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8,610元(含稅) (3)租金金額:每個月NT$1,194,638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NT$65,263,088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李青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務需要之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核決權限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六條及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核決權限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六條及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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