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裁處罰鍰15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12)春雨-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裁處罰鍰乙案
1.事實發生日:114/05/09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目標年排放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4.處理過程:113年9月2日經高市環保局查核比對,發現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超出目標年排放量,本公司立即反應改善及處理。 5.處分情形: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行政罰法第5條裁處,再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5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500,000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改善空污防治設備並逐年減量空氣污染物排放。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