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宏說明「公司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致環安人員遭起訴」報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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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0)華宏-澄清相關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公司名稱:華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14年3月10日相關新聞報導 6.報導內容:「華宏新技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致環安人員起訴」等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檢方於10日偵結,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對本公司已離職副理王男提起公訴。檢察官並因前述離職員工執行業務而違反廢棄物處理法第46條第4款,對本公司依同法第47條之規定,依法訴追。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本案對於本公司財務及業務方面並無重大之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本公司已離職員工於公司任職之涉案期間有未依規定與程序辦理相關申報業務之個人不當行為;經本公司全面清查該離職員工後之相關申報作業,均係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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