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因小港廠發生黃煙事故,遭高雄環保局裁罰213萬元等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314)中石化-本公司小港廠發生黃煙事故,受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裁罰。
1.事實發生日:114/08/28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114/3/16上午因空氣壓縮機故障停車,於下午重啟時,因氮氧化物外洩發生黃煙事件。 4.處理過程:發現黃煙即進行異常排查,確定洩漏源即關閉二道閥,不再排放。 5.處分情形:依據高雄市環保局114年8月2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435248700號函辦理。罰鍰及處環境講習8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13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2,130,000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辦理操作許可證氧化氮去除器操作溫度異動,並廢除該條反應器與吸收塔間至排放管道的管線。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本公司已全面清查是否有與製程無涉之管線可能引發外洩疑慮者,評估其存廢必要進行納管或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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