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太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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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9)元太-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觀音工業區段五小段18-3地號之廠房一樓與三樓部分空間, 及周邊部分土地與道路 2.事實發生日:114/11/7~114/1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廠房4,972坪、土地2,183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月租金廠房950元(未稅)、土地37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約新台幣6.14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營運考量、地點與環境等條件選定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利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09年10月23日 前次移轉金額:以本案租賃廠房與土地範圍計算原始取得金額約新台幣3.5億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10年 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5,531仟元(未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合約期滿後,本公司有優先承租權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仲量聯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約6.26億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竣傑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3)北市估字第000328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吳孟達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第三六二二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1月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租賃合約需待交易相對人(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同意通過後得進行正式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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