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達科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增資新股預計10/9起上櫃並採無實體發行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491)昇達科-公告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期
一、本公司於民國11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8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4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8147號函申報生效及民國114年9月22日經授商字第114301289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定於114年10月9日(星期四)發放。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66,173,1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61,731,510元整。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38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66,553,1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65,531,510元整。 (四)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被給予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除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含但不限於:現金股息、股票股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因合併、分割、股份轉換等各項法定事由所獲配之任何權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既得期間內如因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而退還現金時,因該獲配而未既得之減資退款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及期限時,併同該既得股票無息交付員工;惟若屆滿期限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三、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預計於1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上櫃並採無實體發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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