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肯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增發行普通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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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力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4/09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3/06/14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3年6月14日股東常會通過發行總數以不超過25,000仟股為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因期限將屆,考量公司目前狀況及可行性,擬在剩餘期間內 不繼續辦理,並於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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