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航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10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益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違約金
益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4月24日發布「董事會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討論案(一)」,以及「代子公司 First Steamship S.A.及 Ahead Capital Ltd.公告處分轉投資子公司大洋-KY 部份股權」之重大訊息,內容敘及「本次轉投資處分之比例尚未確定」,惟於114年4月25日16時22分及16時23分,另更正前開重大訊息並表示刪除原公告「處分比例未確定」之說明。前開更正事項顯示114年4月24日發布之重大訊息內容顯有錯誤,核已違反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益航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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