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勤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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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利勤-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4/08/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越南利勤責任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直接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72,77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7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7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78,5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19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1年到期全數債務清償 (2)日期: 1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45,55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9,7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5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7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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