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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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廣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08/1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廣達電腦(股)公司海外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 否 4.發行總額: 以美元10億元為上限,並以一次發行為限。本公司債將以固定匯率換算為新台幣等值美元為債券之到期贖回、提前賣回及提前贖回 5.每張面額: 美金20萬元或其整數倍數 6.發行價格: 面額之100% 7.發行期間: 暫定為五年 8.發行利率: 暫定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支應外幣購料之資金需求 11.承銷方式: 本債券將於中華民國境外依銷售地區當地法令規定全數對外公開發行 12.公司債受託人: 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13.承銷或代銷機構: 國外主辦承銷商: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國外協辦承銷商: Mizuho Securities Asia Limited, DBS Bank Ltd. (授權由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增加其他國外協辦承銷商) 國內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 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 16.簽證機構: 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除提前將本債券贖回或買回並註銷或停止轉換期間外,債券持有人得於本債券發行屆滿三個月(不含發行日)之翌日起,至(1)到期日前10日止或(2)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之賣回日或發行公司行使提前贖回權之贖回日(不含本債券到期日)前第5個營業日止,依相關法令及受託契約之規定,隨時向發行公司請求將本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之普通股。 18.賣回條件: :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19.買回條件: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未定。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視實際發行時轉換溢價率而定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之發行總額、發行時點、發行及轉換辦法、掛牌地點、轉換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等,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代表本公司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任何與本次發行有關事宜,如遇有市場情況變更、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因素而須變更、補充或有未盡事宜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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