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華113年限制員工權利增資新股洽請證交所同意於6/27起發放並上市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694)海華-本公司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
壹、本公司於113年6月20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2,5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8996號函申報生效,經114年05月13日董事會決議發行2,500,000股,並奉經濟部114年5月29日經授商字第114300744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發放,且當日上市買賣。 貮、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152,479,208股,每股面額10元,計1,524,792,08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25,00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154,979,208股,每股面額10元,計1,549,792,08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經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保管及依本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起採無實體發行,並依本公司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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