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39)康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1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發行股數以不超過6,000,000股為上 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8.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伍拾元整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6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80%計4,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而對 外公開承銷部分,則由承銷團採餘額包銷之方式辦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 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管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 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及其他辦理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 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