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采子公司處分普瑞光電(廈門)全數股權,114年股東權益數估減少約1915萬美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714)富采-代子公司Epistar JV Holding (BVI) Co., Ltd.公告處分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4/7/4至民國114/7/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處分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數股權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7月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56,316,532股,約佔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18.7722%之股權 每單位價格:每股約人民幣4.5418元 (折合美金每股約0.6345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55,780仟元(折合美金35,730仟元) 6.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普瑞光電(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人民幣3億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發光二極體磊晶片、晶粒、封裝、模組之生產及銷售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 11.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2024年合併財務報表權益總額人民幣1,600,280仟元 12.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2024年合併利潤人民幣40,114仟元 13.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51,060仟元 1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LEDVANCE GmbH 與本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1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17.處分利益(或損失):處分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預計資產負債表之114年股東權益數減少美金約19,154仟元(含評價金額) 1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雙方約定 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0.經紀人: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資金配置調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7月4日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19,583,358仟元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65.38%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1.83% 28.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2.67%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15,998,676仟元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16.8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4.17% 32.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4.86% 33.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1年度:新台幣(280,106)仟元 112年度:新台幣(215,745)仟元 113年度:新台幣(336,974)仟元 34.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11年度: 0元 112年度: 0元 113年度: 0元 35.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6.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7.會計師姓名:邱繼盛會計師 38.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3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0.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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