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現增股2/14起上市買賣,股款繳納憑證同日終止上市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6657)華安-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上市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公告
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0,000,000元,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3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83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請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14年01月10日正式上巿買賣,今奉經濟部114年02月06日經授商字第114300061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2,000,000股,已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4年01月10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巿買賣,因本次增資變更登記業已完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訂於114年2月14日起上市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同日終止上市買賣。 三、茲將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上市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市買賣股票:普通股76,494,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764,940,00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之股數: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20,000,000元。 (三)累計上市總股數:88,494,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884,940,000元。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四、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之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本次現金增資股票訂於114年2月14日發放並上市買賣,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屆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六、特此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