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亞 本公司114年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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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宏亞-本公司114年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統懋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聖鈞 獨立董事:劉俊北 獨立董事:徐憶芳 獨立董事:張聰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王聖鈞,台北大稻埕有記名茶(股)公司負責人、台灣汽電共生 (股)公司董事、天仁茶業(股)公司董事等相關職務 獨立董事:劉俊北,統一超商(股)公司總經理室部主管、專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張聰本,台灣味群工業(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徐憶芳,泰宗生物科技董事、惠特科技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8~117/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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