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達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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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0)漢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7 2.增資資金來源: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1,2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12,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0元~110元,惟向櫃買中心申報之暫定發行 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將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 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0,0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約10.71%,計1,200仟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餘 發行股數之89.29%,計10,000仟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4年 6月17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之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 承銷;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 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 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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