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廣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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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7)華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上限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 10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其餘發行新股總數80%,由原有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 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議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 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與文件 及其他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 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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