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915)致伸-本公司無償發行113年度第3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114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市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4,35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0636號函申報生效,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第3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0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90,000元。
二、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4,35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4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0828號函申報生效,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第1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61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120,000元。
三、前述新股發行奉經濟部114年9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4301398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四、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市股票:普通股467,253,8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672,538,24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
1.113年度第3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0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新台幣3,090,000元
2.114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61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新台幣36,120,000元
以上共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921,000股,新台幣39,210,000元。
(三)增資後上市股票:普通股471,174,8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711,748,240元。
(四)新股之權利義務:
係發給員工之新股依發行辦法規定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七)本次無償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14年10月16日發放,並於同日上市。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