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生醫 公告本公司收受民事訴訟案件聲明上訴狀(對應114年1月20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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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0)鑫品生醫-公告本公司收受民事訴訟案件聲明上訴狀(對應114年1月20日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徐洵平 被告: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曼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潘俊佑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士院鳴民華112金3字第 1140316044號 4.事實發生日:114/08/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於114年1月20日公告112年度金字第3號判決主文,本公司 並於114年1月20日收受上開案號之判決書。因原告徐洵平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上 開判決,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來函說明檢送徐洵平所提上訴狀及訴訟卷宗送交 臺灣高等法院。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 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託法律事務所處理後續訴訟相關事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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