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璞真建設董事會通過與全國大飯店等簽訂台中市西區合建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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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勤美-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與勤美(股)公司、全國大飯店(股)公司簽訂合建契約書
1.契約種類:合建分售 2.事實發生日:112/11/7~112/11/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勤美(股)公司(以下簡稱:勤美公司) (2)全國大飯店(股)公司(以下簡稱:全國大飯店) (3)璞真建設(股)公司(以下簡稱:璞真建設)、全國大飯店、勤美公司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璞真建設(建方)與勤美公司、全國大飯店(地主)所持有之台中市西區後子段19筆土地簽訂合作開發契約書。 預估合建分配比例:(地主)40.50%:(建方)59.50%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合建比分配比例:(地主) 40.40%:(建方) 59.60% (2)中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合建比分配比例:(地主) 40.62%:(建方) 59.38%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連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連琳育估價師 (2)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柏霖估價師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連琳育估價師:(99)北市估字第000166號 (2)陳柏霖估價師:(111)北市估字第000310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建屋出售,活化公司資產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1月07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1月07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本次璞真建設董事會通過與勤美公司以其持有之台中市西區後子段16筆土地、全國大飯店以其持有之台中市西區後子段3筆土地,簽訂合作開發契約書,以合建分售之方式進行開發,即勤美公司、全國大飯店提供土地,由璞真建設出資興建,於璞真建設董事會通過後進行相關簽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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