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註銷減資1.18%,基準日5/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51)力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四次暨第五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8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註銷本公司第四次暨第五次庫藏股買回之股份。 3.減資金額: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000股 5.減資比率:1.18% 6.減資後股本:1,67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05/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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