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董事會決議訴請街口金融科技返還36億元投資款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218)泰山董事會決議訴請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還投資款
1.事實發生日:112/08/24 2.公司名稱: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5月5日違法續行原定於112年4月20日召開而未開之第22屆第12次董事會,決議以新台幣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39%普通股股權,前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諸多質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以本公司決議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等規定,對本公司前董事長詹景超裁罰新台幣96萬元在案。前開董事會決議因違法而無效,然本公司前函請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還前開投資款項未果,為示慎重,並維護本公司利益暨股東權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訴請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還新台幣36億元投資款。 6.因應措施:將委請律師依法提起訴訟。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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