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昌處分新北市新店區不動產予母公司均華,交易總額1.26億元(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40)均華-補充114年7月25日代子公司祁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予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8弄3、5、7、9號等4戶及地下一層4個汽車車位、13個機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8/6~114/8/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7月2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259.09平方公尺,約78.37坪 2.建物面積935.93平方公尺,約283.12坪 3.地下停車位面積198.22平方公尺,約59.96坪 4.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6,00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均華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53.21%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因應集團業務與資產整合計畫,母子公司間資產移轉。 前次移轉所有權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75年6月19日~民國89年6月29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22,846仟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原則上以本公司資產之取得成本做為移轉價格,無重大處分利益或損失。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簽訂後,依買賣契約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參酌專業估價報告及評估關係人交易成本之合理性,由雙方議定之。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日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26,880仟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蔡坤杰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新北估字第000069號(換發)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集團業務與資產整合計畫,母子公司間資產移轉。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7月25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4年7月25日 31.其他敘明事項:祁昌公司114/7/25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處理出售不動產交易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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