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特力屋訂4/2召開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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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特力-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4/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5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3)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4)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5)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處理交易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6)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7)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暨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0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4/0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一股東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於114年2月28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5樓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並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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