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得電 代子公司公告接獲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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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良得電-代子公司公告接獲民事判決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深圳市航嘉馳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航嘉) 被告:本公司之子公司怡富萬電業(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富萬惠州)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4)粵0307民初38658號 4.事實發生日:114/09/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承本公司113/08/07重訊內容,深圳航嘉以產品存在品質問題並給他們 造成損失為由,要求本公司之子公司怡富萬惠州賠付損失共計人民幣 71,777,974.26元,怡富萬惠州接獲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之民事 判決書,判決怡富萬惠州向深圳航嘉賠償損失共計人民幣3,425,934.8元, 惟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駁回深圳航嘉的其他訴訟請求。 6.處理過程:本案判決所認定的賠償金額與深圳航嘉所主張的損失金額 人民幣71,777,974.26元存在顯著差距。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及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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