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 公告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共計2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自行召集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218)泰山-公告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共計2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自行召集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接獲召集權人通知日期:114/10/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12/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1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行為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1/1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1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手續: a.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11月10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b.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c.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6045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B1 d.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586-5859 e.辦理過戶方式: 請於民國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16時30分前,親臨泰山企 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11月10日(最後過戶日)郵 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 戶者,「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 理過戶手續。 (2)其他: 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有關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事務將委託「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出 席、股東臨時會當日之股東報到程序與議案表決及選舉結果統計等召開股 東會之一切相關事項)。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台 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7719-8899。 (3)其他應公告事項: a.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本次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 如未收到者,請載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 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7719-8899)洽詢。 b.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 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次股東臨 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02)7719-8899)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本次股東臨時會。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寄發各股 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 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 c.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 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之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7719-8899,並副知證基會。 d.本次股東會會議主要內容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事項除列舉於召 集通知外,其主要內容,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 mops.twse.com.tw,點選「基本資料/電子書/年報及 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輸入本公司代號及年度後再選取 股東會相關資料)查詢。 e.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 f.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訂於民國 114年10月20日起至民國 114年10月30日止受理提名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 公告。 g.受理董事提名公告: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 6席,訂於民國114年 10月20日起至民國 114年10月30日止受理提名董事候選人名 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h.本次股東臨時會尚未決定是否發放紀念品(開會28日前再行公告)。 i.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a) 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25日至114年12月7日止 (b) 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c) 其他說明:公告文字係由該公司股東會召集權人輸入,資料如 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未依規定時限公告或違反法令規章, 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倘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 (4)以上公告係由 泰山公司股東臨時會召集權人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 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