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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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1)天宇-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盧米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馬震偉。 董事:盧米埃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高明慧。 董事:吳思穎。 獨立董事:王朝正。 獨立董事:馮玉英。 獨立董事:楊崇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董事(含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或有投資或經營 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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