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柏特董事會決議現增218萬股、暫定每股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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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海柏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18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1,80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臺幣33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27,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853,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5%,計327,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1,853,000股,依本公司114年05月28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份、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之,並授權董事長決定員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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