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執委限制全氟與多氟烷基化合物使用於滅火泡沫
MoneyDJ新聞 2025-10-09 09:25:00 新聞中心 發佈 歐盟執委會限制全氟與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使用於滅火泡沫
歐盟執委會於2025年10月3日所公告之新規範(Regulation (EU) 2025/1988),修訂歐洲化學品規範(REACH,Regulation (EC)1907/2006)之附件17,限制PFAS使用於滅火泡沫(firefighting foams) ,以保護人類與環境免於PFAS所致之風險。
此次限制措施是達成減少PFAS排放之重要一步。滅火泡沫向來是歐盟污染之主要來源,每年約有470公噸此類化學物質持續排入環境,且消防人員亦持續暴露於含有PFAS之滅火泡沫。鑒於已有不含PFAS之滅火泡沫可供使用,爰制訂此限制。
前揭修訂規範於公告後第20日生效,依使用情況,將設置12個月至10年的過渡期,以便業者有時間以更安全、有效的替代方案替換現有產品。主要修訂包括: 1. 自2030年 10月23日起,PFAS 總濃度等於或大於1mg/L之所有滅火泡沫不得投放於歐盟市場或使用。 2. 下列期限前,PFAS總濃度等於或大於1 mg/L仍可投放於歐盟市場: (1) 手提式(portable)滅火器的滅火泡沫:2026年10月23日; (2) 手提式滅火器之抗酒精滅火泡沫:2027年4月23日; (3) 用於民用航空、海上石油及天然氣設施、軍用船舶、民用船舶之滅火泡沫:2035年10月23日; 3. 下列期限前,PFAS總濃度等於或大於1 mg/L之滅火泡沫仍可使用: (1) 訓練及測試、公共及私人消防設備:2027年4月23日; (2) 手提式滅火器:2030年12月31日; 4. 自2026年10月23日起,除手提式滅火器外,投放於歐盟市場之滅火泡沫應標籤警語含有PFAS總濃度等於或大於1 mg/L。(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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