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信:公司董事長黃春發所涉詐領補助訴訟案,臺北地院一審判決無罪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611)志信-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金重訴字14號 4.事實發生日:114/07/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因涉嫌德安航空詐領民航局補助案,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 6.處理過程:一審判決宣告黃春發無罪。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財務狀況健全,營運資金充足,此案對本公司財務調度及日常營運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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