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對中國石油及天然氣管道管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
哥倫比亞對中國大陸石油及天然氣管道管作出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哥倫比亞貿工旅遊部於2025年7月10日在官方公報發佈2025年第171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石油及天然氣管道管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以最低限價的形式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具體如下:對稅則號列7304.19.00.00項下的無縫油氣鋼管設定淨重2,756.17美元/噸的最低限價,當涉案產品的離岸報關價(FOB)低於最低限價時,徵收差額反傾銷稅;對稅則號列7306.19.00.00項下的焊接油氣鋼管設定淨重1,537.41美元/噸的最低限價,當涉案產品的離岸報關價低於最低限價時,徵收差額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為外直徑大於等於60.3毫米且小於等於219.1毫米的圓形截面石油及天然氣管道管,涉及哥倫比亞稅則號列7304.19.00.00和7306.19.00.00項下產品,但不包括不銹鋼管。措施自公告發佈於官方公報次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2020年5月11日,哥倫比亞對原產自大陸的石油及天然氣管道管啟動反傾銷調查。2021年2月16日,哥倫比亞對該案作出終裁,決定對哥倫比亞海關稅則號列7304.19.00.00項下涉案產品徵收離岸價35.90%反傾銷稅;對哥倫比亞海關稅則號列7306.19.00.00項下涉案產品徵收離岸價33.13%反傾銷稅,措施有效期為三年。2024年2月16日,哥倫比亞貿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複審調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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