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僑設計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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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4)匯僑設計-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秀卿 董事、楊信力 董事、王以震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營與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類似或相同者。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王秀卿 董事、楊信力 董事、王以震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王秀卿 董事: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總經理 (2)楊信力 董事: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董事、 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 (3)王以震 董事: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姚莊鎮桃源路89號 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烏魯木齊北路480號7樓 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烏魯木齊北路480號7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木質傢俱、金屬傢俱、其他傢俱。 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建築裝飾設計、各類建築工程、施工及安裝業務。 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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