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爾生醫-創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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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9)沛爾生醫-創-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之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11/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台灣細胞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66.88%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1,43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因銀行融資需要,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96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115/11/03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78,59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1.3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9.7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目前通過續約之舊約額度,係於舊約屆滿前召開董事會通過續約, 致額度有重複計算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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