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普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88)松普-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洪水棟 董事:洪文華 獨立董事:林典志 獨立董事:邱鈺發 獨立董事:蔡坤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於本公司任職期間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職務的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62,907,603權,占出席總表決權數96.91%,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