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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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艾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14/08/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碩璨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執行長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陳碩璨先生為董事長有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與自身利害關係依法迴避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碩璨執行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香港艾華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艾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二期20樓2006-8室 (2)東莞艾華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石排福隆工業路7號。 (3)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石排福隆工業路7號3號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投資控股公司。 (2)東莞艾華電子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之生產及銷售。 (3)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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