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貿易部:印尼與韓國CEPA諮商宣告瓦解
印尼與韓國進行約2年之CEPA諮商宣告瓦解(collapse),印尼貿易部長Muhammad Lutfi表示,由於韓國不同意承諾確保直接到位投資及便利印尼農產品輸出等為主要癥結,短期間內雙方已無法達成共識,未來若重啟諮商則必須於事前研訂出新的諮商形式(modality)。惟鑒於印尼將於本年7月9日舉行總統大選,新政府預計於本年10月成立,CEPA後續重啟諮商可能需延宕更多時間。
印、韓CEPA諮商自2012年7月開始進行,貨品貿易內容涵蓋「東協-韓國自由貿易協定(FTA)」未涉及之1,051項降稅產品項目,其中印尼有求於韓國之出口額為1億5,000萬美元;至韓國有求於印尼之出口金額則達5億3,000萬美元。上述項目超過90%係屬敏感及高度敏感性之工業產品,其餘為農、漁產品與醫藥品等,歷經7回合諮商,爭議點仍存。
由於印尼出口韓國之主要產品為天然資源,缺乏製造類項目,印方預期本諮商在貨品貿易方面,韓方受益較印尼為大,為平衡雙方互利的前提,印尼要求韓國保證提供相對的投資數目,惟韓國政府表示,投資與否係由民間部門自行決定,歉難同意印方請求。據瞭解,近年來韓國在印尼投資急遽上揚,去(2013)年並創下22.1億美元之歷史新高,惟印尼仍需更多外人投資來強化其製造業,尤其是電子、石化、汽車零配件及機械等產業。
查印、韓雙邊貿易方面,已自2009年增加至去年之230億美元,平均年增率為15.57%,印尼主要出口項目包括液化天然氣(LNG)、煙煤、原油、天然橡膠與銅礦,平均成長率為8.94%;至印尼主要進口項目為柴油、汽油、紡織、鋼鐵與人造橡膠等,平均成長率為24.96%。
印尼貿易部國際貿易合作總司長Iman Pambagyo表示,鑒於印、韓CEPA係屬以「東協-韓國FTA」為基礎再追加(top-up)之協定,印尼必需非常清楚掌握想要自該協定獲致的利益,如果無法自貿易面獲利,就需尋求在投資面之效益,這就是印尼希望藉由韓方承諾提供外人投資金額以確保雙贏(win-win)的策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