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網:公司獨立董事李旭東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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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3)華電網-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5/08 2.公司名稱:華電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8日董事會審查第十二屆董事會被提名人資格,其中被提名人李旭東先生已連續擔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李旭東先生自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連續達三屆,因考量李旭東先生具備經營管理實務所需專業,並擔任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主席,具備豐富的公司治理與營運發展經驗,符合獨立董事之專業要求。基於其專業背景及歷年來對公司治理的貢獻,本公司認為其續任有助於董事會整體運作及公司發展,故本次選舉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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