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新增太陽能、風電設備進口監管規定
印度政府新增太陽能及風電設備進口監管規定
依據印度商工部貿易總署(DGFT)於2025年10月10日公告通知第40/2025-26號,印度中央政府依據「1992年對外貿易(發展與管理)法」第3及第5條賦權,並參照「2023年對外貿易政策」第1.02及2.01條規定,宣布即日起對ITC (HS) 2022稅則編號第70、73、84及85章進口政策增列條件。
依新規定,凡進口HS稅號70071900、85414200、85414300(太陽能發電設備)及73082019、84833000、84834000、85016420、85016430、85023100、85030090(風力發電設備)等貨品,須事先於印度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部(MNRE)設立之「可再生能源設備進口監測系統」(REEIMS)完成註冊,適用於所有空運、海運及陸運方式。註冊須依運輸模式提前提出申請,空運至少提前2日,海運與陸運則須提前5日。註冊有效期間為3個月,免收費用,惟限指定陸、海、空港使用,可涵蓋多批貨品。另進口商須於系統中說明產品/零組件之最終用途。上述措施將自本年11月1日起實施。(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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