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森:公司盈餘轉增資新股擬訂10/22起上櫃買賣,新股權利證書同日終止上櫃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317)尼克森-本公司盈餘轉增資新股上櫃暨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櫃日期
一、本公司於114年0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8月08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14年09月30日先行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並奉經濟部114年10月09日經授商字第114301483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新股權利證書換發普通股股票,擬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14年10月22日正式上櫃買賣,原新股權利證書自同日起終止上櫃。 三、茲將本次增資新股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8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810,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本次增資新股:普通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90,000,000元。 (三)、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共計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00,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四、本次增資新股擬訂於114年10月22日上櫃,並於同日終止原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屆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新股權利證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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