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對原產自中國的鄰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傾銷終裁
巴西對中國大陸鄰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傾銷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於2025年7月28日發佈2025年第763號決議,對原產自大陸的鄰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稅額為62.65至773.79美元/噸。該措施不適用於1公斤以下包裝的鄰苯二甲酸酐。涉及南共市稅則號列2917.35.00項下產品。本決議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2024年2月9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佈2024年第4號公告,應巴西國內企業Petrom Petroquímica Mogi das Cruzes S.A.於2023年10月30日提交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鄰苯二甲酸酐發起反傾銷調查。2024年7月5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佈2024年第31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鄰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建議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不超過6個月臨時反傾銷稅,稅額為155.16至696.41美元/噸。(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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